但从现在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看,这些产能也是属于需要调整和压缩的。
此外,在董事会改革方面,严格要求只有国企总经理一人可以当董事,副总经理都不能当,董事会必须有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。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指出,河北省无疑给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释放出积极信号。
煤炭钢铁等划为竞争性国企统计显示,目前河北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共26家,涵盖能源、港口、金融、钢铁、旅游投资、电子、农业、科研等多个行业。据内媒报道,其中内容涉及,2020年所有省属国企百分之百是混合所有制企业,并已选定第一批、第二批试点企业,将分类实施混合所有制、董事会授权、改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、股权激励四项改革试点。作为一个能源和工业大省,河北不设置股权比例限制的混改方案,实际上就是希望在本轮国企改革中,让市场发挥最大作用,特别是像钢铁这样的传统产业,要改变一直以来通过行政命令整合的困局,从而更好地实现省内的结构调整和转型。据一位参与《意见》征求意见稿修订的国企人士透露,河北钢铁集团、冀中能源集团、开滦集团、河北港口集团、河北建投集团这些大集团肯定是要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,而且不会有股比限制,国企不一定要绝对控股。据悉,酝酿已久的河北省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目前已经正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将在近期正式对外宣布。
河北省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将出此外,在董事会改革方面,严格要求只有国企总经理一人可以当董事,副总经理都不能当,董事会必须有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。此外,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初步形成
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62.1亿美元,同比下降12.1%。三是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增长较快。农、林、牧、渔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.9亿美元,同比下降9.8%,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为1.34%。按美元计,前10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58.8亿美元,同比下降1.2%(未含银行、证券、保险领域数据,下同)。
1-10月,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1.2亿美元,同比增长6.6%,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为55.4%。1-10月,实际投入外资金额排名前十位的国家/地区(香港、新加坡、台湾省、日本、韩国、美国、德国、英国、法国、澳门)合计投入903.5亿美元,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94.2%。
其中分销服务业、运输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较大,分别为66.3亿美元、32.2亿美元。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907.2亿元人民币。1-10月吸收外资有以下特点:一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保持增长。此外,欧盟28国对华投资53.8亿美元,同比下降16.2%。
2014年1-10月,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19239家,同比增长5.8%。东盟对华投资54.1亿美元,同比下降15.2%。其中通信设备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,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,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较大,分别为48.8亿美元、33.9亿美元、24.0亿美元。2014年1-10月,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03.1亿美元,同比下降1.4%。
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25.2亿美元,同比下降15.1%,在全国总量中的比重为33.91%。二是主要国家/地区对华投资总体保持稳定。
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前10月我国商务运行情况。其中,韩国和英国对华投资分别为32.9亿美元和11.8亿美元,同比增幅较高,分别为26.4%和32.4%。
按美元计,10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5.3亿美元,同比增长1.3%。日本、美国对华投资36.9亿美元和23.2亿美元,同比下降42.9%和23.8%。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26.2亿元人民币。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93.6亿美元,同比增长9.5%。10月当月,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1992家,同比增长8.7%二是将火电站、热电站、抽水蓄能电站、新建港区、通用机场、扩建军民合用机场、扩建一次炼油、铁矿开发、新建乙烯等项目,以及部分水电站、电网工程、飞机制造等项目,下放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准。
二是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。城乡规划、国土资源、环境保护等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。
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、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、有依据但缺乏必要性的、能够用征求部门意见方式解决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,一律取消或者不再作为前置条件。三是将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有中方控股(含相对控股)要求的总投资(含增资)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全部下放地方政府核准,总投资(含增资)小于1亿美元的限制类项目和全部房地产项目下放省级政府核准。
通过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,实现并联审批。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标准化、规范化工作。
经测算,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将进一步减少40%,连同2013年减少的60%,共将减少约76%。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、敏感行业外,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。《目录(2014年本)》共取消、下放38项核准权限,其中,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5项、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。对市场竞争充分、企业能自我调节、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,由核准改为备案。
近日,国务院印发通知,正式颁布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4年本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(2014年本)》)。全面清理、整合和规范各类前置条件及其中介服务。
发展改革部门要重点管好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的执行。同步下移监管重心,落实地方监管责任。
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项目,明确中央部门和地方责任。一是要同步下放前置审批权限。
下放的核准事项由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划进行核准,并落实各负其责、依法监管的要求,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管机制。一是将钢铁、有色、水泥、化肥、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取消核准,改为备案管理。三是落实各负其责、依法监管要求。同时,要加快建设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,建立后续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。
二是抓紧项目核准制度改革,精简审批、规范中介、并联办理。此次修订目录是在2013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,再一次作出修订,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,对于更好实现企业自主投资、更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、更好发挥投资对促进发展的关键作用,为各类投资主体创新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,具有重要意义。
此次修订目录,遵循了以下主要原则:一是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。为落实好国务院通知要求,在取消下放核准事项的同时,要坚持放管并重,加强后续监管。
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到的前置审批事项,原则上都要与核准权限同步下放。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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